投诉行业 |
其他行业 | 投诉品牌 |
恋人鲜花店 |
投诉地区 |
北京市北京城区 | 投诉人 |
牙女士 |
投诉诉求 |
重新做一束一样的或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第55条进行假一赔三的赔偿 赔偿金额为500元 | ||
投诉详情:
恋人鲜花店(四惠店.玫瑰花.生日鲜花.开业花篮),货不对板 商家欺骗消费者购买
情人节前七天订购了鲜花 订单号为:301984523770823695 情人节当天派送的鲜花货不对板 商家一开始否认货不对板 称为花艺师手工制品 后又称出货出错了 提出我的诉求:重新做一个和效果图一样的 商家以爆单 忙不过来拒绝 并提出退款为解决方法 我拒绝 无法接受这个解决方法 后续商家消失 不予理会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