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投诉网欢迎您!消费者维权投诉举报专业平台,真实直播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维权、打假。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指南 > 315曝光 >

超七成儿童激光产品不合格

2014-03-21北京商报

 

超七成儿童激光产品不合格
2014-03-18 10:05:27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周雪昳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极具威慑力的激光笔,日前,北京东城工商分局对辖区内10家小商品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并停止销售激光笔及类似激光商品74件。
 
据了解,东城工商对红桥天乐玩具市场、红桥市场、百荣小商品批发市场、永外城文化用品市场等10家小商品市场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确保检查没有遗露。经过现场测试,小功率的激光笔光柱并不能如央视“3·15”晚会上所演示的可以刺破气球。不过,依据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工商部门表示,要求经营者对“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激光笔进行停止销售。同时,建议经营者不主动向未成年人销售激光笔及类似的激光商品。
 
资料显示,在激光产品的国标中,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为7个等级: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玩具中的激光器应满足1类激光辐射功率限值要求。工商部门建议对超过1类的激光玩具应立即停止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