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一批次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国家食药总局2016年第1号通告中,涉及2015年9月28日在长春市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沈阳惠成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成十十味”(调料)(生产日期2015年1月29日),检验结论为铅含量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
省食药监局收到国家总局第1号通告中对长春市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沈阳惠成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成十十味”(调料)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长春市食药监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全面停止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情况
经辖区监管部门调查:该超购进“惠成十十味”(调料)(生产日期2015年1月29日)100盒,已销售30盒,剩余的70盒调料已被厂家召回。
辖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长春市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一元五角整;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千元整:合计人民币三千零三十一元五角整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
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该超市对食品进货查验严、食品退市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落实。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