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称,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五组产品全部合格。
近日,有网络媒体转载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信息,影响较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得知该网络舆情后,高度重视,于3月11日对该企业组织飞行检查并抽样检验该公司产品。检查组现场抽取了网络上报道的同批次产品(奶油味瓜子,批号:20151201)一组、成品库中待销的奶油味瓜子(批号:20160302)一组和该公司在销售其它产品三组。批号为20160130的“炭烧腰果”一组,批号为20160305的“手剥松子”一组,批号为20160113的“手剥巴旦木”一组。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五组产品全部合格。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