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河北、上海、广东、浙江、北京等6个省、直辖市19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日化用品(沐浴剂、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皂类)开展质量抽检,其中4个批次不合格。
据介绍,依据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QB/T 2485-2008《香皂》、QB/T 2486-2008《洗衣皂》、QB/T 1994-2013《沐浴剂》及其他商品明示执行标准,重点检测了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有效物、pH值、砷、铅、汞、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净含量、标识、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总五氧化二磷、干钠皂、水分和挥发物、乙醇不溶物、总游离碱、游离苛性碱、氯化物、发泡力、透明度、抗硬水度等27项指标。
主要问题是4个批次总活性物、1个批次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指标不合格。其中,标称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上海青度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美之茵化妆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洗衣液被检出总活性物项目不合格,标称石家庄爱步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植物液体肥皂被检出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日化用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日化用品的,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