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6号)》显示,该局组织抽检了酒类、冷冻饮品、豆类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5类食品共计107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8批次,不合格样品82批次。
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北京红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500毫升/瓶2011-2-20),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标称中国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泸州陈曲(五年陈)(500毫升/瓶2013-6-28),被检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项目不合格;标称四川绵竹杜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杜甫酒(v5)(500mL/瓶52%vol2015-4-18),被检出总酸(以乙酸计)、己酸乙酯项目不合格;标称四川徽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徽记果园原色开心果(188g/袋2015年2月6日),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