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6年杭州市食品生产环节粽子产品监督抽检情况,该局共抽取杭产鲜肉、蛋黄、细沙等各类口味粽子产品11批次,涉及杭州和兴佬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金佬谷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知味观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老朋友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楼外楼食品有限公司,总体情况良好,无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具体指标为:过氧化值、铅、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苯甲酸及钠盐、山梨酸及钾盐、糖精钠、环己基氨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丙酸及钠盐、钙盐、脱氢乙酸、纳他霉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商业无菌。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保存时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避免粽子久放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
三是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
四是食用粽子前要彻底清洗双手,并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