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关于2016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显示,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933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包括面包、糕点(自制)、熟肉制品(自制)、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自制)、酱腌菜(自制)、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米粉、米线(自制)、煎炸过程用油以及餐馆用餐饮具等。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整治办【2008】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1994)、《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33个指标。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