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网欢迎您!消费者维权投诉举报专业平台,真实直播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维权、打假。
当前位置:主页 > 信息公告公示 > 地方抽查 >

贵州省质监局:3批次车用柴油存在风险问题

2016-06-23

6月22日,贵州省质监局发布车用柴油产品消费提示称,车用柴油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汽车燃料。如果加入了过量、不合格或淘汰的润滑剂、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会对车辆造成损害,给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带来危害和损失。

为评估我省车用柴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车用柴油开展风险监测,样品从我省的6个市(州)的销售企业采集。本次风险监测主要参照GB 19147-2013《车用柴油》标准、GB/T 6986-2014《石油产品浊点测定法》。监测项目为浊点、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堵塞倾向性、分水性能。

共采集30批次样品,经检验,3批次车用柴油存在风险问题,问题产品检出率为10%。主要问题是浊点的检测值异常,可能是在车用柴油中加入了过量、不合格或淘汰的润滑剂、硝酸酯型十六烷值改进剂。这类柴油产品可能会造成柴油燃烧不完全、胶质含量高、油品安定性差、堵塞滤清器滤网,可能导致车辆供油不畅、发动机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

该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消费常识

1、建议到正规大型加油站加油。在加油站加油时,应先询问销售单位所加柴油牌号、等级,尽量避免选用错误。

2、按照国家标准GB 19147-2013《车用柴油(Ⅳ)》产品分类,车用柴油按凝点分为6个牌号,分别为:5号车用柴油 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温度在8℃以上的地区使用;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温度在4℃以上的地区使用;-1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温度在-5℃以上的地区使用;-2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温度在-14℃以上的地区使用;-35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温度在-29℃以上的地区使用;-5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温度在-44℃以上的地区使用。

选购时,要根据当地的气温选择。在低于4℃低温环境下工作并使用柴油的车辆及机械设备,建议不要使用0号柴油,更换或使用-10号或更低型号的柴油。

3、如果发现柴油出现浑浊、凝结现象或发动机出现熄火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现用柴油,立即更换油品或待油温升高后再使用,避免损坏车辆及机械。

4、加油时注意查看加油机上的标识。产品的标识应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牌号、等级。例如:车用柴油0号(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