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17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5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中蔬菜、禽内脏、畜肉、畜内脏、禽肉,水果制品6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49批次。
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
1、蔬菜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标称忻州市忻府区彩仙菜店购进的生姜检出铅超标;标称晋中市榆次区希源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豆角检出克百威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水果制品3批次,分别为标称稷山县旺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蜜枣大肠菌群超标;标称稷山县姚村庞达板枣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有核蜜枣(生产日期2016年8月6日和2016年8月25日)霉菌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49批次,具体为:
1、新鲜蔬菜58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农药残留等30项。
2、禽内脏27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5项。
3、畜肉8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0项指标。
4、禽肉34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2项指标。
5、畜内脏22批次,检测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