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信息更正
在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标称“中山市华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竹米粉(750g/袋,商标:农家御品,批号2015-10-25 )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企业提出的异议申请,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判定,该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中山市华联食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三乡镇平乐村兴源路18号 |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 |
南宁市兴宁区青云街18号万达商业广场 |
新竹米粉 |
750g/袋 |
农家御品 |
2015-10-25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12g/kg║不得检出 |
粮食及粮食制品 |
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带入原则,该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判定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