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8期药品监督抽验情况公告。
按照《2017年河北省药品监督抽验实施方案》,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监督抽验结果显示,2批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所在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在一周内公布风险控制措施,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抽验不符合规定品种表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标示批号 |
标示生产单位 |
被抽样单位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机构 |
检验依据 |
1 |
盐酸吗啉胍注射液 |
2ml:0.1g |
1603005 |
焦作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 |
新乐市邯邰镇渔砥村卫生室 |
可见异物. |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七册 |
2 |
牛膝通络胶囊 |
每粒装0.3g |
20170401 |
唐山同济医院制剂室 |
唐山同济医院 |
装量差异. |
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JZBZ20091026-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