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贵州省工商局官网发布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称,2017年,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装饰装修材料、电子电器、汽车配件、儿童用品、服装、其它等6个大类、28个品种、1030批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重点对商品的安全性、使用性、标识等进行了抽查检验。
其中,汽车配件部分分为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等品类,涉及众多耳熟能详的企业。比如,由“剑河县轿车轮胎之家”销售,标称“大陆马牌轮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标称商标为“北欧维京”,规格为“175/65R14”的汽车轮胎;由“正安县俊博汽车轮胎店”销售,标称“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生产,标称商标为“锦湖”,规格为“165/70R13”的汽车轮胎等皆为不合格商品。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它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不合格商品依法开展清查或处置,同时继续加强对该类商品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