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1期(市抽)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8类食品62批次样品,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34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及粮食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批次,全部合格。
通告中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18010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