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4批次酒类食品样品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罐头、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4大类37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36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据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标称新疆胡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铁道兵(白酒)(500mL/瓶2016—02—28)、1批次胡杨老窖(白酒)(500mL/瓶2014—08—08)、1批次胡杨王(白酒)(500mL/瓶2014—08—28),以及标称新疆和静县章良酒业生产的1批次章良原浆(500mL/瓶2017—09—13),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等级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 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新疆胡杨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和静县开泽西路28号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浩达商行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98号 |
铁道兵(白酒) |
500mL/瓶 |
胡阳洲 |
2016—02—28 |
酒精度 |
46.3 %vol |
52±1 %vol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2 |
新疆胡杨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和静县开泽西路28号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浩达商行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98号 |
胡杨老窖(白酒) |
500mL/瓶 |
胡阳洲 |
2014—08—08 |
酒精度 |
47.3 %vol |
50±1 %vol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3 |
新疆胡杨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和静县开泽西路28号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浩达商行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98号 |
胡杨王(白酒) |
500mL/瓶 |
胡阳洲 |
2014—08—28 |
酒精度 |
48.9 %vol |
52±1 %vol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4 |
新疆和静县章良酒业 |
新疆巴州地区和静县才吾库尔勒镇22团 |
高昌区昂凯副食品经销部 |
新疆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北路68号东疆农资市场院内 |
章良原浆 |
500mL/瓶 |
章良 |
2017—09—13 |
酒精度 |
41.0 %vol |
52±1 %vol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