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宣城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在2018年宣城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对3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3类食品25批次样品。其中,糕点5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0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0批次,全部合格。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