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9期)》,该局组织抽检5类食品7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肉制品209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3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5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北京饭友食尚餐饮管理中心经营、消毒的圆盘,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 标称北京永安宏超鸡蛋经销部供货,由北京天宫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60.3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3.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梨园店经营的花生米(生),不合格项目为酸价,经检测实测值为5.5 mg/g,标准值规定为≤3 mg/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 标称望都县路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由通用电气医疗(中国)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米辣,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经检测实测值为0.58 g/kg,标准值规定为0.1 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蔬菜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望都县路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望都县辛街村 |
通用电气医疗(中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号院1号楼1-5层 |
小米辣 |
750克/袋 |
未标注 |
2017/10/19 |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58║0.1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梨园店 |
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1号(通州贵友大厦地下一层) |
花生米(生) |
散装 |
/ |
包装日期:2017/9/28 |
酸价(以脂肪计)(mg/g)‖5.5‖≤3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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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永安宏超鸡蛋经销部 |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永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新八间8号 |
北京天宫餐饮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一巷1号 |
鸡蛋 |
计量称重 |
/ |
2017/8/23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μg/kg)║160.3║不得检出 |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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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北京饭友食尚餐饮管理中心 |
北京市大兴区育星苑18号楼1至2层09 |
北京饭友食尚餐饮管理中心 |
北京市大兴区育星苑18号楼1至2层09 |
圆盘 |
件 |
/ |
2017/10/31 |
大肠菌群(/50cm2)║检出║不得检出 |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