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2期),该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样品情况:
标称华容县振华酱菜厂生产,北京得润华食府经营的盈川泡菜系列,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经检测实测值为2.57 g/kg,标准值规定为≤1.0 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蔬菜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华容县振华酱菜厂 |
华容县城南 |
北京得润华食府 |
北京市密云区石桥小区附属用房(超市发檀西店北侧100米) |
盈川泡菜系列 |
400克/袋 |
盈川 |
2017/3/20 |
苯甲酸及其钠盐(g/kg)║2.57║≤1.0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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