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于2018年1月18日-23日对全市4家生产、调配汽柴油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抽取13批次汽柴油样品,其中抽取车用汽油2批次,车用柴油2批次,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3批次,车用乙醇汽油4批次,普通柴油2批次。13批次样品经大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13批次样品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所检项目合格率100%。国家标准规定所有汽油、柴油硫含量必须≤10mg/kg。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从此次检验结果看,大庆炼化公司、大庆石化公司两家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了严格质量控制,两家生产的汽油,主要以催化裂化装置生产的催化汽油为原料,通过汽油加氢装置精制脱硫生产出轻汽油和重汽油,经混合后硫含量控制在≤9mg/kg。此次大庆炼化公司2018年1月16日生产的95#车用汽油,硫含量为6mg/kg;大庆石化公司2018年1月16日生产的92#车用汽油,硫含量为6mg/kg。
两家生产的柴油,主要使用柴油加氢装置的低凝柴油和精制柴油硫含量控制在≤9mg/kg,其原料为常一、常二和部分催化柴油经装置精制脱硫,大部分的催化柴油通过加氢装置,经裂解、降凝和脱硫,达到降低多环芳烃、降低凝固点和硫含量的目的。此次大庆炼化公司2018年1月18日生产的-35#车用柴油,硫含量为2mg/kg;大庆石化公司2018年1月7日生产的0#车用柴油,硫含量为2mg/kg。
上述两家企业均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内控标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开展技术攻关,严把质量控制关,确保出厂的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