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成都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8年一季度煤炭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成都市工商局2018年第1季度对成都市崇州市、邛崃市、简阳市、新津县、金堂县等区域内的煤炭经营企业(店)销售的煤炭及制品(蜂窝煤、商品煤)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分别对蜂窝煤的空干基低位发热量、全硫含量、挥发分等以及商品煤的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煤主要不合格项是硫分,而硫分含量超标,不适宜作为商品煤开采。不合格蜂窝煤主要不合格项是:空干基低位发热量,此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煤炭燃烧不充分,达不到标准发热量。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煤炭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序号 |
样品 名称 |
被抽查检验人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 商标 |
规格 |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备注 |
1 |
商品煤 |
胡光宇(金堂县福兴镇三合碑村9组) |
宜宾石桥煤矿 |
/ |
5㎜5400大卡x4.2 |
硫分(St,d) |
进货日期:2017-10 |
|
2 |
商品煤 |
伍双明(金堂县福兴镇三合碑村9组) |
江安县石桥煤矿 |
/ |
5㎜5400大卡x4.2 |
硫分(St,d) |
进货日期:2017.10.10 |
|
3 |
蜂窝煤 |
新津县来珍蜂窝煤厂金华分厂 |
新津县来珍蜂窝煤厂金华分厂 |
/ |
WF-Y115 丙类 |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
201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