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通报称, 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1414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1357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9293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0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8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该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该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