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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食药监局抽检粮食加工品3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18-06-30

近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第2号)。信息显示,近期,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一季度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12大类食品。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指标的要求。

大米的检验项目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甲基嘧啶磷、马拉硫磷、丁草胺、氟酰胺。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的检验项目包括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敌草快、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二氧化钛、滑石粉、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过氧化苯甲酰、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粮食加工品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被抽样单位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态工业园

西藏百益商贸有限公司广场店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1号拉萨百货大楼购物广场

西藏

大米

5kg/

2017/12/1

大米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抽

2

四川省大西南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崇州市崇阳街道金盆地大道189

西藏林芝嘉瑞商贸有限公司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迎宾大道泰立酒店旁

西藏

特制一等小麦粉

2.5kg/

2017/12/20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抽

3

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态工业园

西藏林芝嘉瑞商贸有限公司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迎宾大道泰立酒店旁

西藏

东北优质大米

5千克/

2017/3/1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