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第2号)。信息显示,近期,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一季度省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12大类食品。其中,抽检调味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调味品抽检依据食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整治办〔2009〕5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指标的要求。其他调味料(八角)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罗丹明B、碱性嫩黄、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调味面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被抽样单位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1 |
成都月月红实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农贸市场9组201号 |
西藏日喀则市互惠互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日喀则市山东路 |
西藏 |
八角 |
30克/袋 |
2018/1/2 |
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