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期),其中饮料不合格样品3批次。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底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6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5批次。
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为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他饮用水,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
据通告,饮料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广州市广百新悦悠超市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火山鸣泉绿色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广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益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广州比邻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中山港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珠峰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45。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PP18440000596272874 |
1 |
黑龙江省火山鸣泉绿色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保安街 |
广州市广百新悦悠超市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分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里广路2号山海汇花园10号楼负一层自编B15号铺(住所申报)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330ml/瓶 |
火山鸣泉 |
2017-07-20 |
溴酸盐║0.032mg/L║<0.01mg/L |
饮料 |
2019年第9期 |
2019.03.07 |
广东/省抽 |
初检机构: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
|
PP18440000596228853 |
2 |
广东益泰饮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东山湖 |
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广达分公司 |
普宁市广达工业城(广达东路西侧)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560ml/瓶 |
/ |
2018-06-29 |
溴酸盐║0.017mg/L║<0.01mg/L |
饮料 |
2019年第9期 |
2019.03.07 |
广东/省抽 |
初检机构: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
|
PP18440000596240704 |
3 |
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岗嘎镇 |
广州比邻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中山港口分公司 |
中山市港口镇港口大道19号(保利广场)一层108卡 |
珠峰饮用天然泉水 |
566mL/瓶 |
珠峰 |
2018-06-09 |
亚硝酸盐(以 NO2-计)║0.023mg/L║≤0.005mg/L |
饮料 |
2019年第9期 |
2019.03.07 |
广东/省抽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