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近期,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及其它产品23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及其它产品23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金乡县胡集镇盛一品饭店的熟牛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的检出值为12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二)金乡县胡集镇盛一品饭店的生猪肉,挥发性盐基氮的检出值为18.6mg/100g,不符合标准规定15mg/100g的要求。
(三)金乡县胡集镇大义北村中心超市的生猪肉,挥发性盐基氮的检出值为19.9mg/100g ,不符合标准规定15mg/100g的要求。
(四)金乡县胡集镇大义北村中心超市的生鸡腿,挥发性盐基氮的检出值为26.1mg/100g,不符合规定15mg/100g的要求。
(五)金乡县胡集镇鱼羊鲜饭店的熟牛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的检出值为7.8mg/Kg,不符合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六)金乡县金乡街道渲泽副食店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是检出值为0.1,不符合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七)金乡县金乡街道渲泽副食店的韭菜,氯氟氰菊酯的检出值为1.54,不符合规定≤0.5的要求。
(八)金乡县马庙镇志利麻辣鸡店的护心肉,亚硝酸盐的检出值为6.5mg/kg,不符合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