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药品质量公告称,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现将抽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3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
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不符合规定药品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查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氟氯滴液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10ml |
190313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药监注函[2001]127号所附 标准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 |
西安市食品药品 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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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首乌(制何首乌) |
陕西康誉药业有限公司 |
/ |
170301 |
陕西鑫龙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测定】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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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僵蚕 |
庆阳益翔药业有限公司 |
/ |
1805044 |
商州区人民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商洛市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