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7期(总第211期)》。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30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0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等1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滨州市宜仟家酿酒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森堡精酿原浆鲜啤中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日照市五莲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销售的日照市五莲县解放路51号王金德生产的猪头肉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称食品名称 |
标称规格型号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分类 |
食品品种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滨州市宜仟家酿酒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城东街道椒园村村东 |
滨州市宜仟家酿酒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城东街道椒园村村东 |
海森堡精酿原浆鲜啤 |
2000mL |
海森堡 |
2019/6/18 |
酒精度,%vol |
2.8 |
≥4.1 |
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酒类 |
啤酒 |
总局/国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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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金德 |
日照市五莲县解放路51号 |
五莲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五莲县城解放路165号 |
猪头肉 |
计量称重 |
/ |
2019-07-15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
48mg/kg |
≤30mg/kg |
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肉制品 |
酱卤肉制品 |
总局/国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