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领域车用柴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2019年广州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进行,对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十六烷值、铜片腐蚀(50℃,3h)、水分、总污染物、运动粘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馏程、密度、润滑性(磨斑直径)、多环芳烃含量、十六烷值指数、脂肪酸甲酯等十九项,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进行检验并评价。
主要检验项目及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只涉及生产领域,未发现不合格项目。由于车用柴油属于无包装产品,产品质量受储存、运输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可能会造成生产企业出厂合格的产品在流通销售环节质量不合格。目前广东省内已基本完成国VI油品的升级转换,受储存、运输等因素影响比较大的项目,主要有闪点(闭口)和硫含量。
1、闪点(闭口)
闪点是在规定条件下,加热油品所溢出的蒸气和空气组成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发生瞬间闪火时的最低温度,是表示石油产品蒸发倾向和安全性的项目,从储存和运输来看,闪点过低的柴油不仅蒸发损失大,而且也不安全。
闪点越低,燃料越易燃,火灾危险性越大。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来划分的,闪点在45℃以下的为易燃品,45℃以上的为可燃品。闪点过低,将对柴油贮存、运输、使用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147—2016规定闪点(闭口)为不低于60℃。在运输储存过程的不规范,导致混油,有可能造成柴油闪点(闭口)不合格。
2、硫含量
硫含量是柴油质量的重要指标,柴油中含有的硫化物对发动机的工作寿命影响较大,所有硫化物在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与生成水相遇后会产生具有腐蚀性的酸性物质,腐蚀发动机、曲轴箱部件和排气管,而且还会对气缸壁上的润滑油起反应,加速漆膜和积炭的形成,同时会严重污染大气,危害人和生物体的健康,破坏建筑物的外表等。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规定车用柴油(Ⅴ)、车用柴油(VI)的硫含量不大于10mg/kg。而车用柴油(Ⅳ)、车用柴油(Ⅲ)等的硫含量一般是车用柴油(Ⅴ)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运输储存过程的不规范,导致混油,有可能造成车用柴油硫含量不合格。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消费者购买车用柴油时,应注意:
柴油牌号选择的主要依据是可以使用的最低温度,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季节区别选用。柴油的凝点一般比环境气温低5℃以上,以保证在最低气温下不发生凝固,通常平均气温在4℃以上选用0号柴油、气温在(0~4)℃以下时应该选用-10号柴油。
2019年广州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 |
行政区域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 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黄埔区 |
车用柴油 |
---- |
0号(VI) |
2019年8月5日 |
合格 |
||
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黄埔区 |
车用柴油 |
---- |
0号(VI) |
2019年10月9日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