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化市泰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情况的公告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布),现对1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在泰州市2022年三季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兴化市泰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直流水枪产品质量不合格,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3年2月2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不合格。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布),现对1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在泰州市2022年三季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兴化市泰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直流水枪产品质量不合格,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3年2月2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不合格。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