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服饰鞋帽 | 投诉品牌 |
天猫菲妮迪官方旗舰店 |
投诉地区 |
辽宁省 -- 大连市 | 投诉人 |
单先生 |
投诉诉求 |
1、无条件退款,依规赔偿;2、依法处罚 |
投诉详情:
被投诉方所属天猫“菲妮迪官方旗舰店”设置促销陷阱,以次充好。2015年,天猫组织“双十二”活动时,号称来自纽约知名时尚品牌的“菲妮迪官方旗舰店”,推出全场限时 “四免一”活动,即购买四件服装,其中最低价格的一件免单。采取全额付款,确认收货后退免单款的形式完成交易。我和朋友合买了4件毛呢大衣,合计2251元,最低价一件459.21元(红色)。验货时发现其中一件(宝蓝)有明显的加工质量问题,与商品描述的“平整走线、完美缝合、袖形完美”严重不符。
第一次要求换货,卖家爽快承认并同意换货;换回的一件问题更严重,衣袖明显扭曲不能穿,无奈要求第二次换货。然而卖家在签收后,声称无货可换,可以退货退款并由卖家承担运费,同时强调退货就不能“享受4免1”;此时其它三件没有问题的商品已按4免1折扣后的价格交付给了朋友,无法全单退货(吊牌已剪掉);只退一件则相当于我付4件的款购买其它三件。所以我只能坚持换货。
我申请天猫客服介入后,商家声称从退货仓库找到一件,经过质检确认是正品,却提供不出质检合格证明,用另外一家男装品牌(瑞弗史东)的开店授权书来搪塞。结果寄来的第三件问题更多更严重,同样是衣袖扭曲、后片底边不齐、穿上后两袖长短不一,且衣服底边和袖口重新熨烫的痕迹非常明显。第三次要求换货,卖家借口换货不保证库存逃避责任,再次强调退货就不能4免1,拒绝无条件退货退款。
几经交涉卖家尽管承认是质量问题,并表示退货愿意承担往返运费,但还是坚持不能4免1。我再次申请天猫介入,实物照片和协调记录发了若干。2016年1月11日下午天猫客服主动来电话,称愿意补偿我200元钱让我自己修改,被我拒绝。商品质量问题太严重,卖家自有工厂都不能修好,我更无法修改。天猫客服随即在我没有确认收货的情况下,违规把货款划给了卖家。1月15日,天猫从卖家保证金中扣出免单款给我,完结了这笔强卖残次品的卑鄙交易,卖家随即表示如果再要求退货,退款就要从免单款扣回。
卖家每次在我因质量问题提出换货时,都非常痛快答应承担运费,对所售商品质量心知肚明;无货可换时一再让我退货,以此赖掉免单约定是早有预谋的。而天猫客服却在维权回复中明确支持卖家违背承诺的欺诈行为。在此后多次维权投诉中,对通过实物照片用肉眼可以做出判断且卖家已承认的质量问题,天猫相关客服视而不见,一味要求我提供“检测证明”,而不是依照淘宝规则中对商品质量问题举证的规定:“淘宝会要求您的卖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卖家公然销售残次品提供保护。
卖家设置促销陷阱预谋在先,步步为营逼迫买家就范
第一步:以4免1促销活动引诱买家,却不在结算时兑现免单款,而是要求买家先付全款下单,确认收货再退回免单款;
第二步:卖出的4件中夹带至少1件有问题的残次品;
第三步:利用几次换货环节拖延时间,使买家误认为有问题的可以换货解决,无问题的正常交付使用,从而失去4件全单退货的条件;
第四步:以无货可换为由,同时提出“退货就不能4免1”,迫使买家接受残次品或者以4件的价格购买其它3件;
第5步:利用天猫的监管缺失,借以保护欺诈成功非法牟利。
注:据国家工商总局介绍,在这次监测中,统一将假冒伪劣产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的产品列为非正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十七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章损害赔偿第二十八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