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服饰鞋帽 | 投诉品牌 |
唯品会 |
投诉地区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投诉人 |
张先生 |
投诉诉求 |
按法规: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三倍 |
投诉详情:
下单前唯品会承诺1月25日送货,唯品会订单跟踪系统也1月25日已经签收且订单处于完成状态!而货物一直未收到;实际送货时间2月5日,服装已经过季且不能全额退款;多次联系协商退货、赔偿无果!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