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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耐克鞋出现质量更换后再次出现相同的问题 并且售后不予更换

2017-07-03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服饰鞋帽
投诉品牌
耐克
投诉地区
山东省 -- 威海市
投诉人
刘女士
投诉诉求
退货或予以换其他型号 并且予以道歉


投诉详情:
     2017.2.25日在乳山市振华购物中心耐克店购买该型号的鞋,店员未开发票并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鞋款618元,而后我在5.22号左右发现鞋子内侧破损严重。找到该店要求退还,因没有发票,拒绝退货。经店员自己叙述该店当时搞活动在我为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搞拼单,而发票开在一起现在已经无从查找。几经波折店家说只能换货,并且未提前说明第二双换货的鞋不给予售后服务。
    我于6、6日取到新换的鞋,而在穿了两周之内发现内侧再次出现破损并同时打电话联系店家和耐克客服,因鞋子实在老家买的,而本人当时在学校,所以只能在7.3日回家后找到购买的店里让店里和耐克客服沟通。沟通无果。并未予以解决,而店家坚持以已经更换过一次已经是特例为由拒绝给我更换。
   我想说没开发票并要求微信转账的是他们店员,现在出现问题又以我没有发票为由拒绝我,并且店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别人拼单以达到多收入少交税的情况我很恼火。并且希望求助此事如何解决。

消费者回复:退款了

厂家回复:关于顾客7.3日“耐克鞋出现质量更换后再次出现相同的问题 并且售后不予更换”的投诉,我司7.4日接到该投诉非常重视,第一时间与顾客和店员取得联系,经详细具体调查得知:
1、顾客于2.25日到店,选购一双女鞋,该鞋当日无活动,顾客为外地上学学生,多次询问后期是否会有活动,因外地,无法有活动时再来,经与店员协商一致微信转账给店员615元按8折购买,后有两件8折活动时,店员与其他顾客拼单交商场,故无法提供发票,我司经营的所有商场店,货款全经由商场,不涉及任何所谓少交税的问题。
2、5.22日顾客再次到店,提出鞋领部分有磨损,要求退货,店员询问了是否有发票,得知无发票的原因后,店员查询商场盖章的发货小票,发现确为在本店购买,于是按照三包规定,给顾客换了一双同等货号规格的鞋子,并告知注意穿着方式。
3、7.3日顾客第三次到店,又因同样问题要求退货,店员询问了是否有发票,得知无发票原因和二次退货后,店员无法当场决断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穿着不当,故需继续鉴别,无法当场告知是否可退货,当时顾客同时拨打了耐克客服电话咨询,因情况特殊无法当时给到结果,后顾客因比较着急和生气,未等到下一步鉴别处理便离开了店铺。
4、7.4日我司接到投诉后,相关负责人了解事情经过后,联系到该顾客,对整个过程中顾客存在的异议进行了说明,顾客态度非常友好,对我司的最终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
5、一直以来,我司均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对给顾客造成的不便再次表示歉意!
     以上为我司对投诉事件的详细说明,对于事件的厂家回复,我司想声明以下内容:
 感谢中国消费者投诉网的反馈,我司对此非常重视,相关负责人了解事情经过后,联系到顾客,对整个过程中顾客存在的异议进行了说明,顾客态度非常友好,表示理解,对我司的最终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一直以来,我司与耐克品牌公司均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新三包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我司经营的所有商场店,货款全经由商场,不涉及任何所谓少交税的问题。在此真诚的对给顾客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