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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1号店等电商自拟 “负面清单”抗《消法》

2014-03-20长江日报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昨日,市民汪小姐在网购婴儿玩具时发现很多网店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15日起,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规定消费者网购的商品,自收货7天内,都可无理由退货。但记者调查发现,多家电商自拟的“负面清单”都扩大了不可退货商品的范围。
  昨日,汪女士给宝宝买鞋,却遇到淘宝店写“一旦收货,不能退货”。汪女士说:“像这样标注了‘7天无理由退货’但实际上不能退的淘宝网店还有很多。”记者发现,多家电商退货的规定也各不相同。
  当当网除新消法规定的四类不可退商品外,又增加了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等6类商品。京东商城上还增加了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奢侈品类。而一号店的退货政策规定,母婴类中的食品、婴儿用品、贴身衣物等,都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
  除增加不可退货的商品外,不少电商还为退货设置了“无质量问题不可退货”、“退货须未拆封”等门槛。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商自行增加退货商品的种类肯定是违法的,消费者可向网店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汪女士说:“这么多电商无视《消法》,让消费者一个个地去投诉不现实。”(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