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32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信息显示,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4类食品8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肉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是熟肉干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熟肉干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1 |
嫩江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公园道1号 |
嫩江县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马肉干 |
40克/袋 |
2018/3/31 |
2 |
牡丹江市东安区宏旭肉灌制品加工厂 |
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下乜河村东南部 |
牡丹江市东安区宏旭肉灌制品加工厂 |
黑龙江 |
哈尔滨风味肠 |
245g/袋 |
2018/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