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通告称,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和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奇姬商贸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超感0动防晒两件套(透清莹防晒乳+水凝柔皙晒后修复冰晶、透清莹防晒乳+深睡舒缓面膜);广州市奇姬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奇姬晶莹遮瑕隔离防晒乳;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亭防晒露。
上述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涉及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由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4批次不合格防晒类化妆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 | 被采样 单位名称 |
被采样 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包装规格 | 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 | 生产地所在省/市 | 标称卫生许可证号/标称批准文号/备案号 | 检验机构 | 检验结果 | 备注 |
1 | 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私企区新贝路8-1号 | 江西省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京东百货商场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与京东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达观国际广场 | 温碧泉 超感0动防晒两件套(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温碧泉水凝柔皙晒后修复冰晶) | 50g+40g | DBJ01403/20190126 | 广东 | GD·FDA(2002)卫妆准字29-XK-2211号/国妆特字G20110770 |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含量0.1%) |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检,复检不合格。 |
西藏巴宜区八一镇丽源化装城 | 西藏巴宜区八一镇香港路警务站斜对面 | 温碧泉 超感0动防晒两件套(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温碧泉深睡舒缓面膜) | 50g+40g | BMJ01107 | 广东 | GD·FDA(2002)卫妆准字29-XK-2211号/国妆特字G20130879 |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未检出标签标识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检出产品标签未标识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含量0.27%)。 |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检,复检不合格。 | |||
2 | 广州市奇姬商贸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410 - 412号31层自编3105室 | 西安市碑林区君汇化妆品店 | 西安兴正元地下时尚南街6F123 | 奇姬晶莹遮瑕隔离防晒乳 | 45g/瓶 | PD08/202004 | 广东 | 国妆特进字J20131312 |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未检出产品标签标识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 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检出产品标签未标识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含量5.4%)。 | 产品标签与批件配方不一致,检验结果与批件配方一致。 |
3 | 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青兰二路6号 |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彭水店 | 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石嘴居委临江花园水天阁1-A-6、B-1-1、B-1-7 | 兰亭防晒露SPF30 | 70ml/瓶×1瓶/盒 | 11AY6001/20190118 | 广东 | GDFDA(1994)卫妆准字29-XK-0925号/国妆特字G20100800 |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防晒剂:苯基苯并咪唑磺酸(含量0.3%)。 | 外源性带入,已作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