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药监办〔2018〕12号,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2家机构作为第一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
第一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名单
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4.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6.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8.山东省皮肤病医院
9.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0.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1.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海南省皮肤病医院)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