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魅族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魅族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张先生 | |
投诉诉求 |
退全款 补偿精神损失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6年11月8号在广东省珠海市魅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购买了一台PRO5旗舰手机 使用期间发现有不能识别手机卡的问题 要求更换 于2016年11月19日寄往 魅族售后服务站点检测 期间已镜片磨损为理由不让我换 我投诉了315 然后他们站点又给我寄回来了 我拒收了 一直在快递那边 他们又召回去 有客服给我打电话说可以给我换 于12月1号收到他们换新的机器 我发现又有问题 外观天线槽左上角有非人为的自然裂痕 还有取卡针那边又有一点掉漆的磨损 HOME键按压有异响 12月2号寄往魅族售后服务站点 3号收到机器 电话联系我不能换 以电池盖后面有磨损又不让我换 我第一次小白不懂 没有拍照 这次我都拍了的 不怕魅族 现在要求全额退款以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这个手机我可以不要 但是会投诉到底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按照三包法办理换货 已经违法
以上情况属实 麻烦帮我尽快处理一下 谢谢
以上情况属实 麻烦帮我尽快处理一下 谢谢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