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魅族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魅族手机魅蓝-6T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王女士 | |
投诉诉求 |
给予全额退款 |
投诉详情:
我家女儿今年14岁,2018年11月18日,女儿瞒着家人,私自一个到新疆乌鲁木齐中山路丹路魅族专卖店,购买了一部价值899元的手机,我于2018年12月1日发现后,向店方提出退货要求,而店方以手机无质量问题为由断然拒绝,或者以原价八折给予退货。我不同意,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手机,属于超出其年龄和智力范围的行为。我要求退货,属于正当的投诉,要求该店必须给予全额退款。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