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魅族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魅族手机魅蓝-6T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王女士 | |
投诉诉求 |
给予全额退款 | ||
投诉详情:
我家女儿今年14岁,2018年11月18日,女儿瞒着家人,私自一个到新疆乌鲁木齐中山路丹路魅族专卖店,购买了一部价值899元的手机,我于2018年12月1日发现后,向店方提出退货要求,而店方以手机无质量问题为由断然拒绝,或者以原价八折给予退货。我不同意,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手机,属于超出其年龄和智力范围的行为。我要求退货,属于正当的投诉,要求该店必须给予全额退款。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