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魅族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魅族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马先生 | |
投诉诉求 |
全款退机1199元 |
投诉详情:
2017年1月30号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壹帆广场魅族手机店购魅族NOTE3手机一部,1199元,买的时候没有一一使用各软件,应为送老人的,就用了下电话 看了视频 回去后无意打开相机 显示相机被占用 重启才能好 然后再打开相机 相机变黑屏了 还得重启 2月2号下午到该店去挑换新机 销售人员看了下我的手机问题 打开相机还是那样不能用,我说要换新机 居然要拿去市区先检测是否质量问题的 这明显的质量问题好吗
才买的两天 而且还当他们面试了相机还那样 还不给我换 国家规定的购买的产品7天内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 这都是糊弄消费者的吗 我现在不要换新机了 我要求退全款 手机不要了 请帮我投诉 本地的工商局电话也打过了 要等几天才能给我答复 希望贵网能帮助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 帮我退全款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