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天猫投诉 | 投诉品牌 |
天猫超市 |
投诉地区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投诉人 |
陈先生 |
投诉诉求 |
商家或物流公司承担转运费用 |
投诉详情:
2018年6月14日于天猫超市购买数袋粽子,商品订单号:172275525371720678,卖家承诺将于2018年6月15日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赛云台一路25号,该单免邮,订单出单之后查到,该订单由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快递单号:610032117364541。2018年6月15 日,接到东骏快捷物流金牛站配送人员(曾远西)(电话号码:18109018929)来电,称快递包裹收货地址不能够进行配送,无法送达,必须更改收货地址收获。但是更改地址之后只能先收货然后由我个人重新将包裹寄往原收货地址,并且自己承担所需费用。之后联系天猫客服解决,其客服一直推脱,不正面回答疑问、做出承诺,只是表示先人物本人收货,其他问题之后再解决。联系物流公司客服,同样表示让我自己先收货,并且直接说明,不会配送至原收货地址。但是该收货地址是有效可用的,长期使用该地址,从未出现过任何问题,而且给地址,属于物流公司配送范围。购买商品时,也显示能够送达。天猫超市与其配送物流因对此负全责。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