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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8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不合格

2013-04-11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3日公布2013年13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抽查92批次,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2家企业生产的92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依据NB/SH/T0521-2010《乙二醇型和丙二醇型发动机冷却液》、JT225-1996《汽车发动机冷却液安全使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腐蚀试验、泡沫倾向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天马、车迪、斯瑞得、融通、大众工贸、SGL、雪融、顺福等品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冰点、沸点、玻璃器皿腐蚀/腐蚀试验、泡沫倾向项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