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数码通讯产品投诉 | 投诉品牌 |
联想笔记本电脑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徐先生 | |
投诉诉求 |
更换同型号产品 |
投诉详情:
本人在2017年5月27日用9388元买了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结果在今年6月中旬无法开机,拿到售后查看后结论是充电接头与笔记本接触不良,经简单处理后继续使用到7月底,便出现了问题(在播放音乐及视频时,只要用手轻轻接触键盘正面及背面金属时便立即没有声音,需要关机后重新播放才能发出声音,重启也没有声音)。
因本人在遵义市县城上班,距遵义市约200公里路程,分析可能是因为自己在笔记本上设置不对,所以一直没有处理本事情,直到今日(2017年10月21日)在次拿到联想售后遵义维修点查看,经维修人员查看后鉴定为硬件出了问题,需要从厂家寄材料来进行维修,并最快也需要5天左右时间,现因该笔记本质量问题给本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500多元(来回车费),本人觉得该笔记本半年内出现了两次故障,且由于硬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后期使用的同时更易造成本子内所存文件的丢失,到时对本人造成更大的损失,电话协调联想售后要求更换同型号商品,售后以超过三个月为由,拒绝更换。
依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义务。且进行退货、更换,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本人是一名退伍军人,也是一个农村人,为了避免给本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希望各位领导能保护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法可依,且有法必依的理念,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