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东风雪铁龙投诉 | 投诉品牌 |
东风雪铁龙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梁先生 | |
投诉诉求 |
1.赔偿,2.为消费者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履行合同约定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6年10月在珠海市东风雪铁龙4S店,即珠海市太合知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型号为C3-XR的汽车,并于1017年5月9日购买了为期5次,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的保养合同一份,但是,却在今年即2018年3月,车辆行驶至27000公里,需要再次保养维修的时候,得知该店已关闭,从该店内部员工处得知,该店负责人近日宣布公司关闭,需向雪铁龙官方客服处咨询,当联系客服,客服却声称该店正在装修整顿,问起保养合同,却让我们到附近的太合知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使用或直接到消费者协会去维权,然而珠海并没有第二家太合知谊汽车贸易公司,即我们的保养合同随着该店关闭而不了了之,据我所知,同是珠海的雪铁龙车主,购买了保养合同的也不少人,然而我们却都无法得到相关的保障,在此,我希望消费者投诉网负责处理投诉的你们,能够为我们得到相应的保障,感谢。
备注:车架号:LDC661T32G3605422,发动机号:10C3043833083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