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数码通讯 | 投诉品牌 |
苹果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肖先生 | |
投诉诉求 |
惩治不法互联网商户,维护我和消费者利益,清理互联网不文明假商贩 |
投诉详情:
我于2013年9月1日淘宝商家(地址为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10.1.w4004-3010681028.2.F4UPqi&id=26621476720 ,客服名称:正港数码科技:小轩)购买了苹果IPHONE4(8G)手机一台,当时价格为1600元,卖家承诺商品为原装正品港货,三年保修,假一赔十,并承诺所以购买该商品货到后48小时内给予好评,则返回现金100元,该商品到货后,经仔细查验商品外表及商家赠送赠品,发现商品能正常使用,并且配件完整,故在一天内对其进行了好评,商家也如约将事先答应的返还现金100元打入我支付宝账号内。
2013年9月12日下午,我在正常使用该手机时(当时电量约50%多)突然黑屏,我便与商家沟通,按商家提示重新开关机却无任何反应,当时卖家答应晚上给予我答复,但直至13日上午都未主动与我联系,在我的在下要求并与商家沟通下,商家承诺可给予我维修的服务,但不能退货(阿里旺旺聊天记录为证)。因手机不能正常开机关机,且我所购手机在使用后手机内藏有大量隐私资料及图片,为防止资料外泄安全起见,我便与我所在当地苹果售后店沟通先将资料清理再寄回商家维修。
谁知维修人员在发现机器不对劲并拆机后,发现机器各个零部件除了显示屏为原装之外,其余部件均为假冒低劣配件,我惊讶无比,恍然大悟,并有以下疑点及证据:
1、商家承诺货到后支持部拆机检验货物真假,试问,商家在机器内部用的加配件,谁能从外表看出真假;
2、商家承诺货到48日内给予好评则返利100元,消费者在检验商品能正常使用后能获取的正常利益做法无可厚非,但是消费者在好评后发现机器问题则不能再对其进行差评后投诉,商家此举存在恶意绑架消费者正常权益嫌疑,消费者只能从售后渠道程序艰辛维权;
3、商家评价已有一千余条评价,据统计,该商家手机正常成本只有500元左右,按每台机器赚1000元计算,该商家已获利近百万元,数额之大,已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深圳构成诈骗罪。
我只是数千人之中受害者之一,此次申诉是为维护我自己的权益,也是维护那些与我一样同受伤害的千百消费者,以上涉案巨大,忘请你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维护广大淘友的合法权益。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