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数码通讯 | 投诉品牌 |
魅族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姜先生 | |
投诉诉求 |
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免费维修! |
投诉详情:
2013年10月25日在江西省上饶市魅族手机专营店购买的魅族MX3手机,当时的价格是2499元人民币。
2014年2月14日早上使用该手机操作的时候(单指操作),手机屏幕左下角破裂,触屏没有反应!当时使用的手机的时候,没有摔到,没有碰到手机,只是用手指操作,屏幕破裂,还听到碎裂的声音。
到该专营店咨询的时候,说屏幕破裂属人为因素,要消费者自己买单。我想咨询的是,正常单指操作手机的情况下,屏幕都能破裂,这样都能消费者自己买单?是不是这样的残次品出厂以后,厂家都不要负任何责任?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