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数码通讯 | 投诉品牌 |
华硕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罗先生 | |
投诉诉求 |
更换新的同配置机器给我 |
投诉详情:
我于2013年10月1日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N550X47JV(8GB/1TB)。
2014年3月1日,笔记本屏幕出现问题,3月1日第一次拿去广州华硕笔记本售后服务中心维修,服务中心说给我更换了屏幕,可是当时没有屏幕的硬件所以需要等待几天。 这次他们说在帮我更换屏幕时可能因为屏幕的质量问题弄烧了我的主板
3月6日,广州华硕售后中心给电话通知去换屏,第二次拿去服务中心更换屏幕,对方告知可能因为屏幕的质量问题导致在换屏时弄烧了我的主板,需要等一个星期左右才能拿回机器,维修时能不能保证换的主板和屏幕都是全新的这才让我最担心。所以我向他们服务中心提出了更换同型机器的要求!
我打他们售后电话也没有任何用,所以投诉华硕:
1、国家三包法中的第十三条:经两次维修的商品,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要求换机。但华硕服务中心给我提供的是“购机一年内,同一部件维修三次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才能换机”,这规定是在哪里标明的,我该信哪一个?
2、在保修内,我坏的是屏幕,可是他们给我换屏幕时又烧坏了主板,我想知道,按国家有关规定,出了这样的状况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修更换之后如果不是换全新的给我?导致问题再发生时这样的时间损失谁负责?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