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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诉:华硕售后提供保修服务时笔记本主板烧了谁之责?

2014-03-06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数码通讯
投诉品牌
华硕
投诉地区
投诉人
罗先生
投诉诉求
更换新的同配置机器给我


投诉详情:

    我于2013年10月1日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N550X47JV(8GB/1TB)。
    2014年3月1日,笔记本屏幕出现问题,3月1日第一次拿去广州华硕笔记本售后服务中心维修,服务中心说给我更换了屏幕,可是当时没有屏幕的硬件所以需要等待几天。 这次他们说在帮我更换屏幕时可能因为屏幕的质量问题弄烧了我的主板   
    3月6日,广州华硕售后中心给电话通知去换屏,第二次拿去服务中心更换屏幕,对方告知可能因为屏幕的质量问题导致在换屏时弄烧了我的主板,需要等一个星期左右才能拿回机器,维修时能不能保证换的主板和屏幕都是全新的这才让我最担心。所以我向他们服务中心提出了更换同型机器的要求!
    我打他们售后电话也没有任何用,所以投诉华硕: 
    1、国家三包法中的第十三条:经两次维修的商品,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要求换机。但华硕服务中心给我提供的是“购机一年内,同一部件维修三次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才能换机”,这规定是在哪里标明的,我该信哪一个?
    2、在保修内,我坏的是屏幕,可是他们给我换屏幕时又烧坏了主板,我想知道,按国家有关规定,出了这样的状况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修更换之后如果不是换全新的给我?导致问题再发生时这样的时间损失谁负责?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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