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数码通讯 | 投诉品牌 |
魅族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杨先生 | |
投诉诉求 |
免费更换手机损坏部件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3年10月1日购买魅族公司的魅族MX2手机,春节期间被小孩玩耍时不小心滑手,手机掉到地上了,但是当时并未出现手机裂屏现象,而且手机还能正常使用,只不过手机外边框有刮痕现象,但整体不影响使用。 2014年2月28日早上起床却发现屏幕触摸无反应,简单检查了一下并不是手机固件、软件问题,于是把手机屏幕保护膜撕开,发现屏幕上半部分裂开了!时隔春节期间那一摔都过去二十几天了,这不可能是人为裂屏。
3月5日送专卖店转寄厂家维修,根据维修条例及产品购买日期,本机尚在保修期内。然而魅族给出的维修处理却是人为裂屏,要客户承担高达760元的维修费。我觉得不可能人为裂屏,理由如上述。于是发邮件再次询问客服,要求其给出合理解释,客服答复要点如下“人为进液、损坏触摸屏破裂,USB附板、USB FPC腐蚀发霉”并且断定人为裂屏。针对答复,我有如下疑问:人为进液,就导致裂屏?而且屏幕裂开就又导致触摸屏失效?不裂屏何以进液?如果正常使用都进液那就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明显是颠倒因果关系,存在推诿责任,以赚取消费者的高额维修费用的嫌疑。
本人对魅族对本次维修的两次答复有质疑,望质检机关对其介入,以督促其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维护广大弱势消费者权益。谢谢。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