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数码通讯 | 投诉品牌 |
昱联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沙先生 | |
投诉诉求 |
按约定给我购买的产品3年质保或给予等值的经济赔偿。 |
投诉详情: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通过阿里巴巴在深圳市恒盈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网店里购买了3批内存条,合计金额7770元。网站上描述及当初向对方求证的保修期都是3年。
2014年2月20日,把之前陆续损坏的内存条(共计12根)发还给深圳市恒盈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请求保修。之后通过阿里旺旺和QQ向对方询问返修结果,对方都不予理睬。于2014年3月17日,拨打其联系电话,对方说因为我长期没有从他们公司拿货,所以拒绝给我保修。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