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数码通讯 | 投诉品牌 |
小米4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王先生 | |
投诉诉求 |
要求该公司以事实为依据不许钻牛角尖,还我合法权益,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6年8月12日在三门三角塘万通手机手机店,购买一块小米四手机,在第二天使用过程中该机发热温度很高汤手,第三天我去该店说明手机发热情况,店员说小米手机发热是正常的放心使用。
在本年11月28日使用中死机开不了29日送回该店要求维修,店主寄到台州市椒江嘉骏通讯经营部检测,结果(不开机、黑屏、主副板受潮、防水标红、进液)。并说要修理费860元我没修理寄回。
我拿回该机并联系售后服务电话400一100一5678按他所提示的做法又寄到南京小米维修中心,检测说我手机、超保、进液、如果修理要自费1180元。
以上他们二家检测说法不一(有检测记录单)。我在使过程中很小心的确没有进过液,如天气受潮我认为也不是我使用不当啊。也是你们厂家防潮功能受到手机高热破坏造成的后果。其二我所买的手机价格1000元为什么修理要1180元?
以上我所说情况事实无假。小米公司这样 我们消费者 我强力要求执法机关对小米公司的质量问都推到我们使用人头上。还我们合法权益。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