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冰箱投诉 | 投诉品牌 |
容声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余女士 | |
投诉诉求 |
希望厂家能按三包规定给我们做换新处理,甚至退货。 |
投诉详情:
容声电冰箱一直是中国人信赖的国货品牌,给广大消费者的印象是老品牌,服务好。但是万万没想到, 我们家2014年3月在苏宁电器(武汉唐家墩店)选择的这台容声电冰箱,从买来至今一直有漏水现象,反复维修折腾了六七次都于事无补!目前这冰箱仍在保修期内,但厂家既没有再上门维修更不承诺换新,难道这台容声电冰箱买来才两年就已经成废品了?!
我们这台容声冰箱2014年3月从苏宁电器(武汉唐家墩店)买来,总是发现有或轻或重的漏水现象,到2015年6月的时候,漏水现象变严重,甚至于水都流到了冰箱外面的地板上。容声厂家上门维修了两次,但都没解决根本问题,仍然一直在滴水。但我们当时有事要出国一年,就约定等回国后联系厂家再维修。
今年6月17号我们回国后,再次要求厂家进行维修。维修人员上门服务虽然及时,可是收效全无,反反复复来维修过多次,其间换了两个温控器,可依然没有改变隔板漏水的现象,并且有一次隔板上还结了很厚的霜!维修人员无计可施,仍然只能重复建议我们返厂,可是没有替换产品让我们暂用。在武汉这么热的夏天,这显然是一个极不人性化的建议,我们当然不可能采纳,强烈要求给我们换新。
这其中我们也联系过当时购买的苏宁电器(武汉唐家墩店)商家,毕竟我们当时还在该商家花了210块钱购买了延保服务。但该商家认为这台冰箱现在是厂家保修范围内,售后服务还是只能找厂家。那苏宁在销售时忽悠我们买这延保服务,有什么鬼作用啊?!之前来过几次上门维修都没有收费,近期上门的维修人员还因为我们的延保不是在厂家买的,反而还要我们额外支付30元上门费,这又是什么道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家电新三包法》规定:【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那我们这台冰箱的漏水现象和维修现状,完全可以适用于该条三包法约定的,容声厂家为什么不承诺换新?!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那我们这台冰箱自购买仅一年内就陆续发现了漏水现象,并且多次维修无果,难道容声厂家不应该对这瑕疵有举证责任吗,难道不应该让消费者明白这台冰箱到底是什么原因漏水的吗?难道消费者就是任由维修人员一会儿说是温控器原因一会儿说是温度原因来忽悠消费者吗?
并且容声电冰箱每次派来的售后维修人员,看上去十分不专业,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工作牌,每次维修结束后也没有给我们记录维修情况,更没有开维修单给我们!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理者应当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的产品质量状况,接受消费者对修理质量的查询。容声的售后服务水准如此缺乏专业素质,并且多次维修无果,不记录维修情况,更不提供维修单,现在所修理的冰箱一直修不好,不能不让我们质疑容声的售后服务完全不够专业,甚至有逃避国家规定的家电三包法约定的可能,对此,容声不能回避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我希望容声电冰箱厂家能给我们消费者一个确切的说法和靠谱的做法,这台冰箱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漏水,到底还能不能修好?这个质量问题有没有鉴定说明?不能修好那什么时候给换新?容声不能完全无视国家的家电三包法规定!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更不能因为一台频频出问题又得不到解决的电冰箱,而搅得自己日夜不宁,这样子还让消费者怎么再继续相信容声这个国货品牌?!
厂家回复:7月21日已经为用户换机完成。因是轮流盯岗制,您这边有负面信息可直接发送到此邮箱,我们会有对接人负责处理跟进。
消费者回复:已经换了新机,我还写了感谢信。谢谢中国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